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的通知

出处: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作者: 日期:2007年09月28日 17时17分

一、招生对象

  1.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请用A4纸打印);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新考试体制下CET6成绩要大于或等于440分,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

  5.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申请者首先浏览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gs.sjtu.edu.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并下载申请表,备齐申请材料后于2007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之前,寄送到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信封上注明“推免生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2007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将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复试通过并同意接受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未获得推荐免试网报编号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四、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邮编:200240

  电话:(021)62821069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最后更新时间:2008-10-09 12: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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