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 阅读: | 日期:12-11 | 字体: [ ]

本文简介:福建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07年我校拟安排118个专业计划招收1200名左右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统考及少量的推免生、单考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后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发证日期截止至2006年11月20日)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前须出具在公开刊物(有CN号,不含报纸)上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须是第一作者,原件),并经我校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7年9月1日,下同)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成人高考入学者)。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考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考生可上网查阅:http://www.moe.edu.cn/.

  (二)推荐免试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办法(2006年9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三)单独考试我校政治经济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音乐学、专门史、自然地理学等8个学科专业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方向),有权组织招收优秀在职人员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07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学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的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中国留学网网址:www.huiguo.cn.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考生在国家规定的日期内登陆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如因提交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网上报名的具体安排拟于9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阅。考生要认真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务必详尽、准确、有效,如因地址问题而造成投递延误或失误等后果,我校概不负责。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二)缴费、摄相考生须于国家规定的日期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缴交报名费、照相。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艺术学2个专业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3501福州市高招办,并于规定日期内到福州市高招办设立的报考点、我校美术学院办理缴费及现场确认等有关手续,否则不准参加考试;初试时,考生须到福州市高招办设立的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考试科目:含政治理论、外语、二门业务课等4门(其中教育学门类及历史学一级学科为3门),其中101(考试科目代码,下同)政治理论、201英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4数学四、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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