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2008年硕士生调剂公告(一)
(根据国家政策随时更新)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或超过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划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A类地区)。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属同一个一级学科)。跨学科门类者不能调剂。
3.向各学院(见附件一)提交 “中南民族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二)。
二、调剂程序
1. 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www.gd.scuec.edu.cn)下载 “调剂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递交所属学院。所属学院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报研究生招办。
2.研招办审查调剂考生资格,符合调剂要求的,通知考生办理有关调剂手续。
3.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调剂信息”栏目报名调剂。
4.考生持研招办提供的“同意接收调剂函”,到第一志愿报考单位领取“调剂表”,并将调剂表交我校研招办。
5.研究生招办进一步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发放复试通知书。
6.复试合格,考生持拟录取证明书向第一志愿报考单位调取专业课试卷;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将专业课试卷通过机要方式邮寄的,以交寄时间作为提交试卷时间。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第一志愿报考单位自命题试卷的,不予录取。
三、通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院路708号中南民族大学XX学院XXX老师(研究生教学秘书)收
邮政编码:430074
中南民族大学研招办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