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是: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6.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之间的关系是: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它们既有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又有各自的特殊领域和规律。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可以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提供重要条件。我们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
7.目前,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2)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3)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4)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5)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6)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7)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
(8)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
(9)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
(10)切实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三、2006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1.“六个‘不和谐’问题”
①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
②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
③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
④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
⑤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⑥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六项要求”
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