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从现役军人中录取研究生的相关规定

出处:ExamLink.com收集整理 作者: 日期:2006年12月12日 19时52分


  (1)各招收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录取现役军人考生,应与其他考生一样,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符合录取条件,并能够在计划内录取的现役军人考生,不论其毕业后是否转业,均应在计划内录取,招生学校不要按委托培养办理。

  (3)现役军人被录取为研究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其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总政治部规定办理,书籍费等其他待遇与国家计划内其他脱产研究生相同。

  (4)现役军人被录取为研究生毕业后的工作安排,按总政治部规定办理。培养学校或其他用人单位如需选留或录用,可经有关主管部门征得总政治部同意后,为其办理转业手续。

最后更新时间:2008-06-24 16: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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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报名:10月10日-10月31日
现场确认:11月10-11月14日
初试时间:08年1月19日-20日
成绩查询:200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