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09年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通知

出处: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作者: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日期:2008年09月17日 01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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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大发继教(2007)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2009年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08年6月或2008年12月毕业;

  2.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

  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成绩以“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所列的相应内容为准,成绩以免考计和等级计的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毕业论文(设计)作一门课程

  3.毕业论文成绩良好(75分)及以上;

  4.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前第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以上,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毕业前国际商务英语(或经贸知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以上,其他专业本科毕业前五年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合格者(成绩60分以上)。

  二、申请时间、地点

  1.申请时间:2009年3月20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申请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医学研究中心A楼一楼门厅或412室);

  3.联系电话:0571-88981102。

  三、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表(一式二份,可网上下载,详见附件),一寸标准像两张(背面写上专业、姓名);

  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管理本人档案的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本科段各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

  6.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语言文学和国际贸易专业除外)。

  四、 学位评定及证书领取时间

  学位评定时间为2009年6月,领取学位证书的时间一般为6月中下旬,具体名单和领证日期请考生届时查阅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网(www.ce.zju.edu.cn)的“自学考试”栏。

附件:

  浙江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最后更新时间:2008-11-05 08: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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