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07年下半年土地法学自学考试大纲

出处: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 日期:2007年07月16日 10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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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土地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的选修课

  土地法学是研究土地法治的科学,其任务是以我国土地基本国情为基础,研究我国的土地法基础理论、土地使用权规则、土地管理规则、土地法实施规则等相关土地法律制度和土地政策,为土地立法、执法、司法提供理论基础、分析方法、规则体系和操作规程。它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独立学科,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和要求:

  学生通过自学和应考,掌握土地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明了土地立法的原理、原则,理解其适用范围,并能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通过学习,能进行独立的思考并解决实际中遇到的问题。

  土地法学是经济法学的子学科,同时本课程涉及土地产权制度和土地行政执法,这就要求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具备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素养,它们对于学好本门课程有重要的支撑和辅助作用。

  Ⅱ 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篇土地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绪论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土地及土地法的概念、特征,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和土地管理实情;理解土地基本国策;了解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及其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

  第一节土地法概述

  一、土地的概念和特征

  (一)土地的概念

  土地法中所要讨论的土地应是指地球表层国家能够控制,人们能够利用的具有财产性质的陆地部分。

  (二)土地的特征

  ⒈土地是非人力所能创造的自然资源

  ⒉土地面积有限

  ⒊土地的位置具有固定性

  ⒋土地的使用价值具有永续性

  二、土地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土地法的概念

  土地法是调整在土地的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监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土地法的特征

  ⒈通过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来规范人与土地的关系;⒉涉及的范围具有广泛性;⒊实施方式具有科学技术性。

  三、土地法的调整对象

  (一)纵向的土地资源管理关系

  (二)横向的平等主体间的土地财产法律关系

  四、土地法的调整方法

  (一)行政调整方法

  (二)经济调整方法

  第二节土地基本国情

  一、土地资源国情

  (一)土地总面积大,人均占有量小,人均耕地更少

  (二)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力水平低,且退化严重

  (三)现有耕地相对不足,后备资源贫乏

  (四)城市、村镇建设存量土地潜力巨大

  二、土地管理实情

  (一)建设用地总量失控,耕地大量流失

  (二)土地违法情况严重,但难查处

  (三)缺乏建设用地调控机制和农地非农化的约束机制

  (四)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滞后,大量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第三节土地基本国策

  一、土地基本国策的概念

  土地基本国策是指国家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规划、管理、利用土地资源方面确定的具有战略性的方针、策略,是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制定、实施其他具体政策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各级政府在落实土地基本国策方面承担的责任

  (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

  (二)确保本辖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是省级政府的法定义务

  (三)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四)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五)非农业建设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使用土地

  (六)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和废弃地

  第四节土地基本国法

  一、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十年的成就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成就

  (二)问题

  二、现行《土地管理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内容

  考核要求:

  (一)土地法概述

  识记:⒈土地的概念和特征;⒉土地法的概念和特征。

  领会:⒈土地法的调整对象;⒉土地法的调整方法。

  (二)土地基本国情

  识记:⒈土地资源国情;⒉土地管理实情。

  (三)土地基本国策

  识记:⒈土地基本国策的概念。

  领会:⒈各级政府在落实土地基本国策方面承担的责任。

  (四)土地基本国法

  领会:⒈ 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十年的成就和存在的主要问题;⒉现行《土地管理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

  第二章土地立法概况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土地法的渊源;了解土地立法的意义和目的、中国土地立法概况。

  第一节土地立法的意义和目的

  一、土地立法的一般社会意义

  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自有人类社会以来,有关土地归属和利用的各种制度及其执行,便始终与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紧密相连,与社稷的兴衰和人民的福祉息息相关。

  二、土地立法的目的

  (一)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二)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三)切实保护耕地

  (四)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中国土地立法概况

  一、新中国成立前土地立法状况

  (一)奴隶社会的土地立法

  (二)封建社会的土地立法状况

  (三)民国进期的土地立法

  (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立法

  二、新中国成立后土地立法概况

  (一)土地立法的初期阶段

  (二)土地立法的破坏阶段

  (三)土地立法的发展和完善阶段

  第三节土地法的渊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四、国务院所属部、委发布的行政规章

最后更新时间:2008-06-26 14: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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