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07年下半年土地法学自学考试大纲

出处: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 日期:2007年07月16日 10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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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地方法规

  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七、其他法的渊源

  考核要求:

  (一)土地立法的意义和目的识记:⒈土地立法的目的

  领会:⒈土地立法的一般社会意义

  (二)中国土地立法概况

  识记:⒈新中国成立前土地立法状况;⒉新中国成立后土地立法概况

  (三)土地法的渊源

  识记:⒈土地法的渊源

  第三章土地制度概述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土地基本制度、用途管制制度;了解土地管理体制。

  第一节土地基本制度

  一、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二、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土所有权的制度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

  四、土地征用制度

  五、国有土地划拨制度

  六、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第二节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一、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

  土地用途管制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强制性管理制度。

  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必要性

  (一)土地用途管制是当代比较先进的的土地利用管理制度

  (二)我国分级限额审批制的弊端

  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主要特点

  (一)分类确定土地用途是用途管制的基础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用途管制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手段和措施

  (三)农用地转用审批是实现用途管制的关键

  (四)适当集中征地审批权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必要条件

  (五)土地用登记是土地用途管制的权利保障

  (六)建立健全土地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土地法律责任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基本要求

  (七)强化法律责任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强有力后盾

  (八)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要按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出没收或必须拆除的不同处理

  四、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内容

  (一)农业用地区管制

  (二)建设用地区管制

  (三)未利用土地管制

  第三节土地管理体制

  一、当代世界各国土地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

  根据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及相应的职责、职权划分,土地管理体制可分为三种模式:即集权、分权、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二、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演变

  我国土地管理有着悠久的历史,土地管理体制也经历了一个由统管、分管到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变革过程。

  三、我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是全国土地、城乡地政集中统一管理。

  四、国务院地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职能特点

  (二)国土资源部在土地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五、地方各级土地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政部门的职责

  (二)县级人民政府地政部门的职责

  六、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职权的划分

  (一)中央及省级政府的土地管理专有权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享有的土地管理职权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政部门的职权

  考核要求:

  (一)土地基本制度

  领会:⒈土地基本制度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识记:⒈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主要特点。

  领会:⒈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必要性

  应用:⒈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内容

  (三)土地管理体制

  识记:⒈我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⒉国务院地政部门的主要职责;⒊地方各级土地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⒋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职权的划分

  领会:⒈当代世界各国土地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⒉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演变

  第四章土地法律关系

  学习目的和要求:理解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构成要素;了解土地法律关系的分类、产生、变更、消灭和保护。

  第一节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一、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

  土地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人们在规划、利用、保护和管理土地的过程中,依照土地法律规范而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二、土地法律关系的特征

  (一)国家对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具有严格限制

  (二)土地法律关系具有相对稳定性

  (三)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第二节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土地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国家;(二)国务院、国务院地政部门及各级人民政府地政部门;(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四)农民集体;(五)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和其他公民个人。

  二、土地法律关系的内容

  土地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土地法律关系主体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三、土地法律关系的客体

  土地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土地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第三节土地法律关系的分类

  一、按土地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内容划分

  (一)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二)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三)土地规划利用与保护法律关系;(四)土地征用法律关系;(五)土地管理法律关系;(六)土地税收法律关系。

  二、按土地法律关系的主体所处地位划分

  (一)权利义务基本对等的土地法律关系;(二)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法律关系。

  第四节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一、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概念

  (一)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

  (二)土地法律关系的变更

  (三)土地法律关系的消灭

最后更新时间:2008-11-04 22: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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