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07年下半年土地法学自学考试大纲

出处: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 日期:2007年07月16日 10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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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法律责任

  考核要求:

  (一)土地行政争议

  识记:⒈土地行政争议的概念及特征;⒉土地行政争议的的基本构成要素;⒊土地行政争议的解决办法。

  (二)土地行政复议概述

  识记:⒈行政复议的概念;⒉土地行政复议的概念及其特征。

  领会:⒈土地行政复议的作用;⒉土地行政复议的原则

  (三)土地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

  识记:⒈土地行政复议机关及其职责

  应用:⒈土地行政复议的范围;⒉土地行政复议的管辖。

  (四)土地行政复议的程序

  识记:⒈土地行政复议的申请;⒉土地行政复议的受理;⒊土地行政复议的审理

  领会:⒈土地行政复议的决定;⒉复议决定的起诉与执行;⒊复议决定的送达;⒋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章土地行政诉讼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土地行政诉讼的概念及其原则、范围和管辖、程序;了解其土地行政复议的异同、关系

  第一节土地行政诉讼概述

  一、土地行政诉讼的概念及原则

  (一)土地行政诉讼的概念

  (二)土地行政诉讼的原则

  二、土地行政诉讼与土地行政复议的异同

  (一)土地行政诉讼与土地行政复议的相同点

  (二)土地行政诉讼与土地行政复议的不同点

  三、土地行政复议与土地行政诉讼的关系

  第二节土地行政诉讼的范围和管辖

  一、土地行政诉讼的范围

  二、土地行政诉讼的管辖

  第三节土地行政诉讼的程序

  一、土地行政诉讼的起诉

  (一)行政诉讼应具备的条件

  (二)行政诉讼的主要步骤

  二、土地行政诉讼的受理

  三、土地行政诉讼的审理

  (一)审理的准备

  (二)审理的方式

  (三)审理的内容

  (四)审理的依据

  (五)审理中的撤诉

  (六)缺席判决

  (七)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

  四、土地行政诉讼的判决

  (一)判决维持

  (二)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三)判决履行

  (四)判决变更

  五、土地行政诉讼的裁定

  六、土地行政赔偿诉讼

  (一)提起土地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二)提起土地行政赔偿诉讼的方式

  七、土地行政案件的执行

  考核要求:

  (一)土地行政诉讼概述

  识记:⒈土地行政诉讼的概念及原则;⒉土地行政诉讼与土地行政复议的异同;⒊土地行政复议与土地行政诉讼的关系

  (二)土地行政诉讼的范围和管辖

  应用:⒈土地行政诉讼的范围;⒉土地行政诉讼的管辖

  (三)土地行政诉讼的程序

  识记:⒈土地行政诉讼的起诉;⒉土地行政诉讼的受理;

  领会:⒈土地行政诉讼的审理;⒉土地行政诉讼的判决;⒊土地行政诉讼的裁定;⒋土地行政赔偿诉讼;⒌土地行政案件的执行

  第二十三章土地法律责任

  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土地法律责任的概念、作用、形式;理解土地违法行为的构成。

  第一节土地法律责任概述

  一、土地法律责任的概念

  土地法律责任是指实施违反土地法律规范的行为人,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土地违法行为的构成

  (一)土地违法行为的主体

  (二)土地违法行为的客体

  (三)土地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

  (四)土地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

  三、土地法律责任在土地法中的作用

  (一)是制裁各种土地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

  (二)是预防土地违法行为产生的重要手段

  (三)是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有力工具

  第二节土地法律责任的形式

  一、土地法中的行政责任

  (一)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分

  (三)行政赔偿责任

  二、依法追究土地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及其处罚

  (三)非法占用耕地罪及其处罚

  (四)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及其处罚

  (五)其他与土地违法有关的几种犯罪及处罚

  三、土地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

  考核要求:

  (一)土地法律责任概述

  识记:⒈土地法律责任的概念;⒉土地违法行为的构成。

  领会:⒈土地法律责任在土地法中的作用

  (二)土地法律责任的形式

  识记:⒈土地法中的行政责任;⒉依法追究土地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⒊土地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

  Ⅲ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为了使本大纲的内容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和落实,特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考核目标

  本大纲在列出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又指出考核目标,目的在于使自学应考者明确考试的内容与要求,使社会助学便于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考试命题的范围也能更加明确,准确安排知识能力层次和难易度。在考核目标中,一般按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要求,但它们之间很难找出明确的界限。因此,学习时要联系起来综合地理解

  二、关于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指导自学应考者全面系统地学习指定教材,掌握全部考试内容和考核知识点。根据本大纲列出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对自学应考者进行有效的的辅导,将识记、领会、应用三者结合起来,培养和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忌猜题押题。

  三、关于对命题考试的要求

  ⒈根据本大纲所列的课程内容、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进行考试命题。考试命题内容的覆盖面要大,并适当突出重点章节,体现本课程的内容重点。

  ⒉本课程在试题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一般为:识记占40%,领会35%,应用占25%.

  ⒊试题要合理安排难度结构,试题难易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度试题分数比例一般为:易占20%,较易占30%,较难占30%,难占20%.必须注意,试题的难易度与能力层次不是一个概念,在各能力层次中都会存在不同难度的问题,切勿混淆。

  ⒋本课程考试试卷采用的题型一般有: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填空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等。各种题型的具体形式可参见本大纲题型示例部分。

  四、自学教材

  《新编土地法教程》,刘光远 王志彬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五、题型示例

  一、单项选择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申请土地行政复议的时限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A 10日内   B15日内    C30日内   D60日内

  二、多项选择

  我国土地法的渊源包括 …………………                                         (       )

  A宪法 B法律 C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D国务院所属部、委发布的行政规章 E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三、填空题

  国家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国家依法按照一定程序将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__地转移给建设用地者。

  四、名词解释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简答题

  简述我国土地基本制度

  六、论述题

  试述我国土地法的调整对象

  七、案例分析

  A高校因新校区建设向B银行贷款6亿元,并以新校区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担保。请回答下列问题:

  ⒈抵押合同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⒉抵押合同自何时生效?

  ⒊若合同到期后A高校无力还款,B银行行使抵押权时能否优先于A高校的教职工工资债权受偿?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最后更新时间:2008-11-04 22: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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