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8年自考治安案件查处考试大纲

出处:湖北自考在线 作者: 日期:2008年03月21日 09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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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治安案件查处              课程代号:0363

  第一部分 课程的性质与目标

  一、 课程的性质与特点

  治安案件查处,是公安机关规范、引导社会成员的行为,教育、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一项基本业务。治安案件查处工作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作用。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是根据公安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计划,从造就和选拔人才的需要出发,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治安管理学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编写而成。本课程为治安管理专业的专业课,其内容主要包括治安案件的受理与立案,治安案件查处的方法、治安案件的裁决与执行等。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治安案件立案查处的有关法律规定,掌握治安案件查处的程序和方法。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属于专业课,为治安管理专业的中心课程。学习本课程需要有刑事诉讼法学、治安管理学、预审学、证据学、宪法学、警察组织行为学、公安决策学和警察伦理学为基础。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治安案件查处概述

  一、学习的目的与要求

  查处治安案件,是公安机关规范、引导社会成员行为,教育、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者,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是治安管理部门的一项基本业务。它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完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进行。通过学习本章着重掌握治安案件的概念、治安案件成立的条件,治安案件查处的基本原则,分析治安案件查处的法律依据,探讨治安案件查处的意义。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 考核重点:

  1.识记

  (1)、治安案件的定义

  (2)、治安案件查处的原则

  2理解

  (1)、治安案件成立的条件

  3.应用

  (1)、治安案件的分类

  注意区分按照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的不同,治安案件可分为五类:扰乱公共秩序案件、妨害公共安全案件、侵犯人身权利案件、侵犯公私财物案件、妨害社会管理案件。

  (2)、把握2005年8月28日通过的治安管理处法中所体现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的含义。

  (二)、考核次重点

  1.识记

  (1)、治安案件查处的法律依据

  (2)、治安案件查处的意义

  第二章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一、学习的目的与要求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治安管理处罚理论的核心问题,而正确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正确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前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法规,对各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规定,为认定具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提供了法律根据。为了提高治安行政执法水平,从总体上研究和规范治安管理行为,科学地分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质属性,是十分必要的。通过本章的学习把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概念、构成要件,区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表现形式。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 考核重点:

  1.识记

  (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定义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掌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观方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观方面)

  (4)、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5)、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6)、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理解

  (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其它行政违法行为的区别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行为与数行为的区分标准

  3.应用

  (1)、结合具体案件把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主体的法定责任年龄

  (2)、结合具体案件把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主体的具体责任能力

  (二)、考核次重点

  1.识记

  (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客体的种类(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必要要件和选择要件的定义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故意和过失的定义

  (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行为数不典型的种类(连续行为、继续行为、牵连行为、吸收行为的定义)

  2.理解

  (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目的与动机的区别

  (2)、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

  (3)、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

  3.应用

  (1)、在具体的在行政执法活动如何把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责任能力问题

  (三)、一般理解

  (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违反一般社会道德规范行为的区别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目的与动机的区别

  第三章 治安管理处罚及相关法规措施

  一、学习的目的与要求

  为了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治安管理处罚体系,更好地运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一预防犯罪的法律武器,分清治安管理处罚与刑事处罚、其他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界限,是十分重要的。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治安管理处罚的概念和种类、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的其他处罚措施。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 考核重点:

  1.识记

  (1)、治安管理处罚的概念

  (2)、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共四种,它们的定义)

  (3)、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和期限的计算

  (4)、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方法(掌握以下这些概念:应当处罚和可以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和不予处罚、单处与并处)

  2.理解

  (1)、治安管理处罚的特征

  (2)、罚款与罚金的区别

  (3)、治安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

  (4)、应当处罚与可以处罚的区别

  3.应用

  (1)、适用警告处罚的三种情形

  (2)、在不同的治安案件处罚中把握罚款的幅度

  (3)、在不同的治安案件处罚中把握行政拘留的适用对象

  (4)、在不同的治安案件处罚中把握行政拘留的期限

  (5)、治安案件出发活动中吊销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二)、考核次重点

  1.识记

  (1)、与治安管理处罚相关的重要法律措施(责令管教、责令看管和治疗、责令停止活动和立即疏散、强行带离现场、责令改正、约束、没收、收缴、扣押、取缔)

  2.理解

  (1)、责令管教的适用

  (2)、责令看管和治疗的适用

  (3)、强行带离现场的适用

  (4)、责令改正的适用

  (5)、约束的适用

  (6)、收缴于没收的区别

  3.应用

  (1)、结合具体案件掌握不适用于行政拘留的对象

  (2)、掌握行政拘留的裁决权限

最后更新时间:2008-11-05 06: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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