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主考自考专科专业通知


作者: |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 阅读: | 日期:07-12 | 字体: [ ]

本文简介:经研究,同意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担任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两个专科专业的主考学校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各市州自考委:

  经研究,同意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担任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两个专科专业的主考学校。同时开始自学考试专科与中职中专衔接试点工作。

  自学考试法律文秘专科专业考试计划经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专家组审核修改后确定,现予印发,请严格执行该计划(法律文秘专业考试计划见附件);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专业为我省已批准开考专业,专业考试计划按照已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执行。以上两个专业的考试自2007年7月份开始,考试时间与全国自学考试时间同步,即元月、四月、七月、十月,具体考试课程安排见当次自学考试专科与中职中专衔接报考简章。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文秘专业考试计划

  课程设置及说明

序号  课程设置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公共基础课  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沟通课程 
2  3707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沟通课程 
3  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4  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5  专业基础课    中国宪法  4  沟通课程 
6    刑事法律制度  8  沟通课程 
7    民事法律制度  8  沟通课程 
8    秘书学概论  6   
9      公文写作  5   
10    公关与礼仪  4   
11    司法文书  6   
12    文书与档案管理  4   
13    司法口才  5  实践性环节 
14    文字录入与处理  6  实践性环节 
15    办公设备使用与维护  4  实践性环节 

  累计学分:70学分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 自考考试 武汉自考 自学考试 2007年自考 自考专科 自考报名
如果你觉得一篇文章有用,你可以在每篇后面参与评论,或者查看其他人的评论,请保证你的评论对大家友好。
点这里评论
或者您可以来资源论坛参与讨论,一切都是免费的,不过可能需要麻烦您注册一下。
点这里讨论
把你的文章登陆在这里,让大家来分享你的文章。请立即登陆发表!
点这里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