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出处: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作者: 日期:2007年07月12日 15时37分

(一)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八十年代初创立的一种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也是我国一种新型的教育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的开放式的社会化教育形式。

  自学应考者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应考者学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性环节),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积满规定的学分,经过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的,由省考委发给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独立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学历层次的水平要求相一致。

  (二)自学考试的考试和报考时间

  1、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报考4次,分别为1月5日至10日报考,4月份考试;5月上旬报考,7月份考试;7月15日至20日报考,10月考试;11月上旬报考,第二年1月考试,其中1月和7月的考试称为加考,考试科目主要是公共类课程,并且只接受已在广东省参加过自学考试的旧生报考。(具体报考时间请留意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或深圳各大报纸的通知)。

  2、课程实验、设计、技能考核、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请考生直接与专业主考学校联系(可在“深圳招考网”查询)。医科类专业临床实习和技术操作考核的报名时间请与市医学培训中心联系(电话:25621295)。

  (三)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及课程

  目前,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设了本、专科专业108个,考生可以登录“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或者“广东省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202.116.236.43/)查询专业设置情况及各专业设置的课程。

最后更新时间:2008-04-24 16: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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