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免考对象和办理手续
出处:www.examlink.com 作者:小罗 日期:2006年12月08日 13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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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免考课程:
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免考程序: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具体课程:
公共政治课的免考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的各类高校其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可以免考相同名称的公共政治课……
友情提醒:由于各地政策不同,考试大提醒你注意各地考办的最新规定,以免影响考试。
最后更新时间:2008-06-24 16: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