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一)协议方式
(二)招标方式
(三)拍卖方式
第三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概念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特征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终止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的情形
第四节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规定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程序
(一)申请;(二)审查;(三)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五)办理土地登记
二、申请补办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条件及有关内容
(一)申请补办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条件
(二)申请补办出让手续应报送的主要材料
(三)《申请审批表》的内容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
四、出让金
第五节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和特征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除外
考核要求: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概述
识记: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及特征
领会: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原则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和方式
识记: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应用: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识记: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领会: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
应用: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终止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规定
识记:⒈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程序;⒉申请补办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条件及有关内容
领会:⒈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⒉出让金
(五)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
识记:⒈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和特征
应用:⒈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入股、合营
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入股、合营的概念;重点掌握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入股、合营的条件及程序
第一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概述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概念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将其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处分方式。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的联系与区别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的联系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的区别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原则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整块转让的条件
(二)成片开发土地转让的条件
(三)出让土地分割转让的条件
(四)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第二节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的概念
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原受让人)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给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程序
(一)提出建议或申请;(二)协议、招标、拍卖;(三)签订买卖合同,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变更登记。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赠与、继承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的概念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合同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的概念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程序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
(一)概念和特点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的年限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的含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依法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者作为投资、合作、联营的条件,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或者其他经营性组织的行为。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的条件及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的条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的程序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协议
四、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程序
(一)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条件
(二)地价评估及其确认
(三)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第五节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
(一)申请;(二)审批;(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五)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二、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规定
(一)条件
(二)处置方式
(三)处置土地使用权程序
第六节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入股、合营